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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权利保护与诉讼策略 | 陈工说法

一、问题引入

在建设工程领域,固定价合同因其价格明确、结算简便的特点,被广泛运用于各类工程项目中。固定价合同通常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工程总价款,不因市场波动、物价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政策性调整等,合同履行环境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继续按照原固定价执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例如,在某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总价包干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2亿元。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政府出台新的环保政策,要求使用更高标准的建筑材料,导致材料成本大幅增加。同时,由于项目所在地地质条件复杂,实际开挖土方量远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面对这些变化,承包方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但发包方以合同为固定价为由拒绝调整,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此类纠纷的核心问题在于:在何种情况下,固定价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进行深入分析。

二、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533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三、核心分析

(一)问题本质

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本质在于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不可预见、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变化时,继续按照原固定价执行可能导致一方当事人承担过重的风险和损失。因此,法律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固定价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以实现公平正义。

(二)权利义务构成

  •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 权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并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 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在出现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价款调整情形时,履行相应的协商和支付义务。
  •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 权利: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在出现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价款调整情形时,有权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合理调整。
  • 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标准。

(三)裁判规则

  • 严格适用固定价原则: 法院在审理固定价合同纠纷时,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裁判。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允许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 法定情形认定:
  • 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法院应当审查变化是否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例如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
  • 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 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以及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程度。
  • 调整方式:
  • 协商优先: 法院应当鼓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司法调整: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公平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款进行适当调整。

(四)实务要点

  • 证据收集: 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变更文件、工程量签证单、政策性文件等,以证明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 及时主张权利: 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主张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避免因怠于行使权利而丧失胜诉权。
  • 合理确定调整范围: 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调整的范围和幅度,避免漫天要价或过度让步。
  • 注重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诉诸诉讼。
  • 关注司法解释变化: 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更新,当事人应当及时关注相关变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五)常见误区

  • 误区一: 固定价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调整。
  • 实际上,固定价合同并非绝对不可调整,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 误区二: 只要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就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 并非所有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都构成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综合考虑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
  • 误区三: 合同中约定“包死价”就不能调整。
  • “包死价”只是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调整。
  • 误区四: 法院一定会支持对合同价款的调整。
  • 法院是否支持调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定调整情形。

四、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9)XX民终XXX号

案件事实: 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固定价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50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政府出台新的建筑规范,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建筑公司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但房地产公司拒绝。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政府出台新的建筑规范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建筑公司明显不公平,因此判决对合同价款进行适当调整。

案例二: (2020)最高法民终XXX号

案件事实: 某承包商与某业主签订固定价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1亿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承包商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但业主以合同为固定价为由拒绝。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属于商业风险,不构成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因此驳回了承包商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 (2021)XX民初XXX号

案件事实: 某施工队与某建设单位签订固定价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30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工程量,施工队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但建设单位拒绝。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增加工程量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正常变化,不构成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判决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

五、实操建议

  • 明确合同条款: 在签订固定价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调整方式以及调整范围,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 及时沟通协商: 当出现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情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 注意证据保存: 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变更文件、工程量签证单、政策性文件等。
  • 关注政策变化: 应当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便更好地预测和控制风险。
  •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在遇到合同价款调整问题时,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六、风险提示

  • 时效风险: 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主张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 证据风险: 证据不足是导致当事人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后果。
  • 程序风险: 诉讼程序复杂,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规定,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影响案件审理。
  • 执行风险: 即便胜诉,执行难也是当事人面临的一大难题。当事人应当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七、结尾

本文由陈工说法原创,针对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进行专业解读,旨在帮助建设工程领域的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问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复杂多变,建议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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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高频问答

律师高频问答 专业解答
1. 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 《民法典》第533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违反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3. 哪些主体可以主张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

例如,在某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总价包干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2亿元。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政府出台新的环保政策,要求使用更高标准的建筑材料,导致材料成本大幅增加。同时,由于项目所在地地质条件复杂,实际开挖土方量远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面对这些变化,承包方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但发包方以合同为固定价为由拒绝调整,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4. 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主张固定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法定情形应当收集保存相关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往来函件、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具体以案件事实为准。

📋 操作指南

操作步骤 具体内容
步骤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步骤2
  • 调整方式:
  • 协商优先: 法院应当鼓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司法调整: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公平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款进行适当调整。
步骤3
  • 误区三: 合同中约定“包死价”就不能调整。
  • “包死价”只是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调整。
步骤4
  • 明确合同条款: 在签订固定价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调整方式以及调整范围,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步骤5
  • 程序风险: 诉讼程序复杂,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规定,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影响案件审理。
步骤6
  • 执行风险: 即便胜诉,执行难也是当事人面临的一大难题。当事人应当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步骤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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